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龙熙新都公园提升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6第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龙熙新都公园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龙熙新都公园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东三路以西、北一路以南;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地、场地、栈桥、园路等; 计划投资:施工:1173万元,监理:34万元; 计划工期:244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1.4万土方;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龙熙新都公园提升工程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东营市中心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龙熙新都公园提升工程施工施工及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一旦报名,不得更换。 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 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一旦报名,不得更换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投标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有社会保险关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 3月29日至2016年4月5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市采购中心: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辽河路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 18654681401 电 话:0546-60981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fcgzxcgyb@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4时15分14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