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珲乌高速机场至长春东收费站段绿化?xml:namespace>
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珲乌高速机场至长春东收费站段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政府采购办以吉财采计X【20160328】-0309号任务通知书列入采购计划。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地区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珲乌高速机场至长春东收费站段绿化养护工程设计长度共约?xml:namespace>23.83km。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 | 施工地点 | 施工内容 | 拟建规模(km) |
LH01 | 主线K465+700~K477+000、龙嘉机场互通立交、机场连接线 | 路基绿化补植、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挡墙下花池绿化等。 | 约14.5km |
LH02 | 主线K477+000~K484+840、长春东互通立交、长春东收费站 | 路基绿化补植、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挡墙下花池绿化等。 | 约9.33km |
2.5预计工期:计划2016年4月25日开工,计划2016年5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近5年累计完成过不少于20公里一级或一级以上公路绿化工程或累计完成过工程造价不少于2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对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
邮编: 130022邮编: 130117
联系人: 李春武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 0431-85379762电话: 0431-81730639
传真: 0431-85379764传真: 0431-856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