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关于树枝粉碎场绿化废弃物处理项目 )需求公示项目名称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关于树枝粉碎场绿化废弃物处理项目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2015年-2018年绿化废弃物处理项目。 (二)项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北环大道与龙珠大道交汇处。 (三)项目概况: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负责全市绿化废弃物的处理工作。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出 1 家优秀的园林绿化公司承担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所有绿化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四)项目用地情况: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文件《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收回T408-0001号宗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拟收回我场用地使用权,在合同期间自甲方收到规划和国土有关部门通知搬迁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建设部、广东省建设厅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取得园林绿化资格(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四)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的。(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5-090018007-000005 详见需求文件 1.0 项 无 1.0 具体技术要求 项目人员要求 (一)岗位人员设置: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1人、水电专业技术人员1人、安全消防专业人员1人、电梯管理员1人、机械维修工1人、铲车司机1人、大车司机2人、保洁人员1人、车间生产人员34人,共43人。 商务需求 1、本项目实行全承包,中标方全承包树枝粉碎场处理绿化废弃物的任务及其发生的所有费用,具体包括绿化废弃物粉碎、碎料搬运、安全生产、消防、防台风应急处置、防涝、机械设备维护及环境保洁等内容,承包期限为三年。 2、中标方必须自行解决员工生活基地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可以提供1-2间办公室给中标方办公使用。中标方应派两名经验丰富管理人员驻甲方处工作。 3、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收运来符合进场规定的绿化废弃物,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场地只可作为绿化废弃物粉碎用的场地,不可以作为制肥用的场地。 4、由于采购方无偿提供处理绿化废弃物的场地有限,中标方必须按要求定期处理完绿化废弃物,当天的绿化废弃物必须当天处理完,特殊情况(如台风等)必须经采购方批准后才可以延期处理。处理过的绿化废弃物要定期清走,堆场每天堆放粉碎料的堆放量不可以超过400立方米。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处理绿化废弃物的机械设备,中标方必须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机械设备使用、维护等相关事项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6、中标方对采购方无偿提供处理绿化废弃物的场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科学使用,由于管理不善或人为破坏所造成的损失,中标方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台风等特殊情况下,中标方必须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加快树枝粉碎、做好树枝接纳管理、做好堆场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市绿化废弃物能及时处理。应急期间如现有场地不够用时乙方必须提供临时堆场接纳树枝,并做好临时堆场的管理和树枝二次转运等相关工作。所有应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中标方进场后要对树枝粉碎场内现有存放的绿化废弃物进行清理。 9、中标方每年需代表釆购方参加(深圳)国际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科技博览会(简称节博会),期间所有的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0、绿化废弃物处理要求详见《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绿化废弃物处理管理要求》、《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生产管理检查验收办法》。 11、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管理,组织协调好绿化废弃物处理工作,以保证高质量完成处理工作。 12、为确保项目质量,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或分包,除单方面终止合同外,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下次招标的补偿。 13、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单位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到达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后签订合同,超过期限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4、其余管理及技术要求按《深圳市绿化管理处树枝粉碎场绿化废弃物处理管理要求》执行。 15、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和相关设施为临时性质,如因搬迁或政策变更的,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16、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文件《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收回T408-0001号宗土地使用权的通知》拟收回我场用地使用权,在合同期间自甲方收到规划和国土有关部门通知我场搬迁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评标信息 无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