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绿化改造和补植项目 2016年03月31日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6】1012 开标时间:2016-04-1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所属地区:福州市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绿化改造和补植项目已由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祥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双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宇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连江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48673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绿化改造和补植项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工程预算价为 486733元,发包价为44880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免费养护期1年,绿化苗木1年内包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解: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至 2016 年 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详细地址)采用无记名方式(记名方式、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捌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14 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桂林村 电话:0591-26557911 联系人:赖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 0591-87716190 传真:0591-83345700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 号: 13002101040011631; 用 途:省救灾物资中心绿化改造和补植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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