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友好路景观桥建设工程已经由(奇发改(2016)297号)备案。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奇台县友好路景观桥建设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8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奇台县友好路 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友好路一跨23米宽的景观桥一座,桥宽12.5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QTX201603300961148209奇台县友好路景观桥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城市桥梁;2016/05/01至2016/08/28,总工期1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4/1 10:00:00至2016/4/8 19:30:00。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4月09日至2016年04月13日。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条件: 凡是被纳入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管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1 日10:00至2016年 4 月 8 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投标保证金 7 万元(施工编号:CJ2016 0212 )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 4 月 1 日10:00—2016年 4 月 8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 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建设银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行号:105885000041 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费每份1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西部庭州网 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联 系 人: 秦少磊联 系 人: 白巨红 电 话: 15999362921电 话: 13899636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