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宝库河(黑泉水库)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期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西宁市宝库河(黑泉水库)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编号:中海建(QH)2016-04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由青海省财政厅以青财农[2014]1611号文件下达资金计划,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准文号:宁水[2015]364号(初设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西宁市宝库河(黑泉水库)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中海建(QH)2016-041; 3、建设地点:大通县宝库乡; 4、建筑规模:轻舞茂田景观设计面积约33.5公顷;峡门观瀑景观设计面积约28.7公顷;主要实施景区整体景观布局提升、园林绿化种植、园林土建及设施小品、景观水景等; 5、计划工期:18个月; 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请人具有近三年类似规模项目业绩(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养老金证明; 5、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 6、申请人须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将被拒绝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数量或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则资格审查方式改为合格制。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公告第三条相关原件在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均可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1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赵先生 联 系 电话:0971-2731645 2725662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8868958 8868978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