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阳市卧龙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经宛发改农经[2015]5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WLZY-2016-JG013 2.3 建设地点:南阳市卧龙区潦河坡镇李庄村、闫沟村、潦河坡村、杨堂村、周沟村、崔坊村1镇6个行政村。 2.4 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有机物料腐熟剂6900千克。 第二标段:潦河坡镇李庄村整修田间C20砼道路1条4.14km、路下涵6座、涵管进地桥6座。 第三标段:潦河坡镇闫沟村整修田间C20砼道路4条2.039km、路下涵15座、涵管进地桥1座;潦河坡村整修田间C20砼道路2条2.432km、路下涵7座、涵管进地桥1座。 第四标段:潦河坡镇杨堂村整修田间C20砼道路1条1.11km、路下涵2座、涵管进地桥1座;周沟村整修田间C20砼道路1条0.475km、路下涵4座、涵管进地桥4座;崔坊村新建漫水桥1座,整修C20砼道路1条0.09km。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的技术指标表 项目剂型 液体粉剂颗粒 有效活菌数(cuf),亿/g(ml)≥1.00.500.50 纤维素酶活a,U/g(ml)≥30.030.030.0 蛋白酶活b/U/g(ml)≥15.015.015.0 水分(%)≤—35.020.0 细度(%)≥—7070 pH值5.0-8.55.5-8.55.5-8.5 保质期C,月≥36 a以农作物秸秆类为腐熟对象测定纤维素酶活。 b以畜禽便类为腐熟对象测定蛋白酶活。 c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双方认为有必要时检测。
第二、三、四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7天内; 第二、三、四标段工期:1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肥料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第二、三、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 4.3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第一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所投标产品《肥料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第二、三、四标段: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查验,留存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两套。留存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4 招标文件费: 第一标段: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第二、三、四标段: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领取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7-63197676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网 址:www.nywlzy.com 招 标 人:南阳市卧龙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7-631700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0377-63137669 地 址: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五交化大厦11楼1105室 传 真:0377-61707107 电 箱:nyfdzb@163.com 201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