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水县惠高大道中央绿化分隔带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惠发改投资【2014】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惠水县惠高大道。 2.2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7694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1、惠高大道中央设置绿化分隔带6320米,宽6.5米;2、中央绿化分隔带两侧设置人行道路护栏总长11742米:;3、沿线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天桥19座;4、配套建设路灯等设施。 招标范围:承担完成项目所需资金的投融资及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符合本项目投融资能力又具有施工资质及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由一个具有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及能力的施工单位与一个具有投融资能力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满足此要求) (4)投标人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及业绩:近3年内承揽过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满足此要求)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1个或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6)投标人须具有完成项目建设资金(约7000万元)投融资组织能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具有投融资能力的联合体成员需要满足此要求) 3.2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申请。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原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1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6 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 电话:0854-8228143 、8222509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5日至 2016 年4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4:30时至16 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二楼)获取《招标文件》(详细地址)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 8.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本公司授权委托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参与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惠水县地址:贵阳市云岩区 宝山北路227号久联华厦18层
联系人:梁方敏联系人:王佳 电话:0854-4900768 电话:0851-86782318、0851-86747302 传真: 传真:0851-86782318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20年10月19日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