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十八里河中队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2采购范围: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投资金额:约30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应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领取须知: 4.1有意竞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 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与桃源路口康桥华城国际中心2011室); 4.2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竞争性谈判时,仍将由谈判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证件原件或其复印件),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申请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贾莉敏 电 话:0371-66382006 代理机构:河南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371-677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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