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修缮工程(第三标段)施工(非电子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宁招字[2016]第16号
一、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修缮工程(第三标段)已由宁发改投字[2016]22号文核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修缮工程(第三标段);
(2)项目性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3)项目总投资92.17万元;
(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施工内容: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旧址修缮工程、宁都县肖田红一方面军总部旧址修缮工程,总造价约92.17万元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6)资金来源及性质:上级拨款;(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8月30日,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
(9)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肖田乡等地 ;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证(项目责任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证(项目责任工程师),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6)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符合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2016年度准予入赣施工资质单位名单;(7)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1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 11:30下午15:00-17:00时到宁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文件发售处不记名购买施工招标文件,购买费每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定于2016年4月18日10:00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
七、本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由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工程师)担任。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若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等事宜,则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www. 07973g.com)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www.ndggzy.com)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
招标人: 宁都县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郭跃峰
办公地址:宁都县沿江路邮政编码:342800
联系人: 王检生联系电话:13879780032
招标代理机构:宁都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英常
办公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二期小区邮政编码: 342800
联系人: 温海峰 联系电话: 13979791873
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797-7297019
宁都县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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