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贤庠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贤庠镇中心幼儿园扩建工程--绿化工程已获象发改审批【2014】145号批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贤庠镇中心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县、镇两级财政按4:6比例承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象山县贤庠镇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4000㎡ 工程造价:约15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投标申请受理 4.1时间: 2015 年 4 月 6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报名携带证件: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加盖单位章); (2)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1)-(4)条资料复印件留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报名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 月 / 日至2016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仟 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3楼开标大厅。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3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全部入围。 8.4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贤庠镇中心幼儿园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象山县贤庠镇 地址: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徐海港 联系人:赖敏丽 电话:13506685023 电话及传真:0574-65773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