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松阳县何联奎故居抢救性修缮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松发改初设【2016】14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企业。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松阳县西屏街道中弄7号。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530平方米。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4个月。
(5)招标控制价:1176569.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 2016年4月7日起在松阳招标投标网(http://www.sycgzb.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吴樱滨 联系电话:0578-8801632
2、招标文件工本费伍佰元,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八、其他规定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工程投标采用投标保证金担保,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2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422号兴业大厦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松阳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徐颉
电话:0578-880912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樱滨
电话:0578-8801632
松阳县名城保护利用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