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5921604089901项目名称中港新村景观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05921604089901-BD-001;标段名称中港新村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4月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4月1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一、招标条件 中港新村景观改造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港新村景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金港镇黄泗浦东路中港新村 2.工程规模: 铺装1388㎡、木屋一座、廊架一座、花坛11座;中德社区健身步道。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 3205921604089901-BD-001中港新村景观改造工程铺装1388㎡、木屋一座、廊架一座、花坛11座;中德社区健身步道。77.00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园林类工程师·初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查询。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5年9月-2016年2月)。(9)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如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曝光台中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0)外省企业需办理进省资质核验。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6年04月08日8:30 至2016年04月22日9: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22日9:3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40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 (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原件。 ①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②业绩要求: 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业绩以保税区诚信库为准。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港镇长江中路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袁冬联 系 人:杨梅玉 电 话:0512-58322216电 话: 0512-5811611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111111c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