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08 项目名称:柳荫公园驳岸改造及护坡修缮--柳荫公园驳岸改造及护坡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1067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黄寺大街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41316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驳岸改造及护坡修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42.82262万元。 (批复编号:东采购办2016- 号项-00009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管理证书、园林绿化高级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已取得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管理证书、园林绿化高级职称; 3)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核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近连续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管理证书、园林绿化高级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已取得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管理证书、园林绿化高级职称; (9)投标人须具有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核发的《北京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证》; (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涉及复印件的,均需有效、加盖企业公章(红章),交代理机构留存。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4月8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候月鹏 联系方式:010-63509799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