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石城疏港路前沁至湖东段绿化提升工程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栋森莆招字(2016)第0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石城疏港路前沁至湖东段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福建省兴茂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天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石城疏港路;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0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及清单); 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 2) 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申请人须是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或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若项目经理人选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该人员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6年4月8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年 4 月 8 日至2016年 4 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 元整,投标人应按照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重要信息栏内《关于建设工程投标预交保证金的通知》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未预缴,也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开标完成后,以现金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以现金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14 日 15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区政府,邮编: / ; 电话:13305943679,传真: /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梅小区14#楼504号,邮编: / ; 电话:13706068573 ,传真: / ; 联系人: 张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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