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工程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1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2.2 建设规模:18.3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 2.4 招标范围:景观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发现,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0606号 联 系 人: 李继刚 电 话: 0431-81169656、139440851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171、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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