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嵊州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7908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嵊州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 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16】72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嵊州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104国道嵊州段桩号1567K+100~K1598K+443。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246858平方米,对104国道嵊州段桩号1567K+100至1598K+443路段左右两侧各约15米宽的绿化带及5至40米不等宽的中央隔离带进行新建绿化或绿化提升,包括绿化新建工程、土方工程、绿化提升工程、景观工程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03.8972万元。本次招标设计报价下浮率为40%,报价超出此范围否决其投标;工程报价下浮率范围为12%(含)--20%(含),工程报价下浮率低于12%否决其投标,工程报价下浮率高于20%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工程报价下浮率高于20%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4703.8972万元 *(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20%)),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 工程设计范围: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投标时必须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
工程施工范围:104国道嵊州段绿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绿化种植、土方回填、造型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4 工程类别: 三类 。
2.5 计划工期:工期为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是或否);
2.10本工程是否采用指纹及面像考勤管理: 是 (是或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互相兼任。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3.3 其他要求:
3.3.1企业已按照 嵊建设[2016]66号 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
3.3.2企业具有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有效期内)。
3.3.3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4在检查考核中,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3.5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3.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上公布名单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4 月 11 日至2016年 4 月 15 日;其中,最后一天(即2016年 4 月 15 日,上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为集中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集中报名和发售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等,如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投标的需提供集团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需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见公告附件)一式二份,办理报名事宜。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4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700000元(大写:肆佰柒拾万元整),其中缴纳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大写: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时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其他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开标,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时到场加分制。
6.2 评标入围方法: 采用两次入围评审的方式,即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评审,只对投标人方案设计进行打分和符合性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5名有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再对被推荐的设计方案对应的投标人进入第二次技术标、商务标、资信标的评审(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但当进入第二次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第二次评审的投标人中按第一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满足3家进入评审,所有投标人均进入第二次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3评标方法: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6.4中标方式:推荐第二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5中标公示及评标结果公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
6.6质量保修: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二年。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123号地址:嵊州市嵊州大道123号
邮编: 312400 邮编: 312400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电话: 0575-83115119 电话: 03800575-83227198 
传真:传真: 0575-83121328 
联系人:高平 联系人:黄静尔
附件: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 本工程 )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至报名起始日没有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如投标人被查实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或提供的投标材料存在隐瞒或造假等弄虚作假情形的,愿意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及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处理,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交易员):(签字)
年 月日

报名期限: 2016/4/1120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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