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园林绿化专业Ⅰ、Ⅱ、Ⅲ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d、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e、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须包含本公告第6条、第7条、第8条及其他条件的第(1)、(2)款的内容; (4)项目负责人2015年9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