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ZC-16048#江都区建都路南延一标段绿化工程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JDZC-16048#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18 日 公司: 江都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采购如下工程,请按附件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未按附件中报价单格式填报的将作为无效标书。 2、报价单请于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前密封盖章送至扬州市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标包号 | 采购项目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主要配置/技术参数 | 1 | 建都路南延一标段绿化工程 | | 1 | 项 | 详见附件清单 | 项目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的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或网络查询件);6、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园林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工程工期 1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最高限价432260.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时按经审计局审计。变更部分按预算价与中标价的同比例让利。变更绿化部分执行2007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变更部分苗木价格按同期信息指导价执行。信息指导价未包含的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格,不参与让利。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苗木成活率达100%。 四、工程量包含以下部分:1、图纸范围内及现场设计变更2、竣工验收合格后养护期为一年(养护内容包含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及现有行道树)3、以上工程量在自行勘察现场后报价时考虑以上因素。 五、报价资料盖章密封报州市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前提交截止),地址:江都区浦江东路阳光花苑西侧C2栋楼(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六、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准时开标。 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1、报价单;2、清单报价表(改变工程量清单作为无效标处理,含材料用量表等相关辅助资料);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7、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8、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9、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有效原件做无效标书处理。 |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经审计后第三年年底付清。(扣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九、定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即投标人报价最低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为中标单位)。 十、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一、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13358133489卞先生联系电话:0514-80385692、80385712 扬州市江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 12日 | 备注 |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报价包含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变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项目特征等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之前提交。 4、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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