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镇颐生村休闲绿化植物园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常乐镇颐生村休闲绿化植物园工程 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海门市常乐镇颐生村;(2)工程规模:种植绿化340.44亩;(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4)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5)合同估算价:约8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含技术员)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 四、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14时00 分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六、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15062787066 招标代理公司: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861961599
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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