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川县城老隆港东江豪庭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龙发改[2015]257号 批复单位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龙川县城老隆港东江豪庭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2015]257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川县城市管理局。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2、工程地点:龙川县城老隆港东江豪庭周边 3、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①道路工程:A路段全长260米,路宽20米,标准横断面为30米;B路段全长105.862米,路宽10米,标准横断面为18米;共铺设混凝土路面约9077.6平方米。②附属工程:新设雨水管道366米、污水管道416米;雨水检查井17座、进水井11座,设置交通标志、安装消防栓、路灯及种植绿化树等。项目总投资为326.56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内容:施工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二、投标申请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5、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件规定,省外进粤企业必须进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6、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核查): 开户单位: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川营业部 账 号:202901040010683 三、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网页打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质检员及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递交证件的原件必须是有效证件,原件备查) 10、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1、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中须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复印件(验原件);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3、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及施工员身份证复印件; 14、全部报名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做好封面、目录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1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参加整个投标活动(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投标及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7、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四、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6年4月13日9:00至2016年4月19日15:00(工作时间内:9:00-12:00;15:00-17:00,法定公休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9日14:30至16:00;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9日16:00; 4、报名及开标地点: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家(含8家)以下时,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8家时,则通过随机抽取办法选择8家入围者作为正式投标人。 六、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9日15:0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报审查结果;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成为正式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企业的有关人员必须依时参加资格审查通报会并购买招标文件,迟到、未参加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视为弃权。 凡通过资格评审或预审,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七、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到龙川县检察院统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近十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龙川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龙川电视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戴 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2、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人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