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的 长兴路局部路段改造工程 已经由 港闸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第(2016)0082号办文单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现对 长兴路局部路段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兴路局部路段改造工程 (2)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 35万元 。 (3)计划工期: 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施工总工期为 45 日历天 。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长兴路局部路段改造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 壹个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财务状况良好;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交纳的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的连续 6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8 )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 5月 6日 9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 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http://222.184.252.155:90/net/index.jsp。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地址:城港路118号 联系人:陈朋 电话:85609562
单位名称: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 系 人:于文艳 电话:0513-85798501 传真:0513-85510352
201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