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项目工程已由 湖南省林业厅以湘林计函【2015】103号文、桂发招核【2016】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桂阳舂陵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 桂阳县仁义、樟市、敖泉、洋市、和平、桥市、雷坪及太和林场等乡镇。 2.3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天内竣工 。 2.4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6 招标范围:范围包括位于舂陵中游的的欧阳海水库大坝至上游七拱桥区间的库区水域及周边部分山地。详见财政评审内的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 无 2.8 工程招标控制价:贰佰肆拾伍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245430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还应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造林绿化施工乙级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2年内承担过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湿地公园)业绩(指中标金额不小于200万施工面积不小于75公顷的湿地公园园林绿化项目,以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认定为准)。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园林绿化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其他资格要求:凡是在近两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近一年内两次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且列入桂阳县监管部门发文“不得在桂阳县境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4.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5 日上午12:00 时止。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和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2、信誉保证金:贰拾伍万元整,报名前需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托管账户,转账成功并到招标人财务室加盖财务章再携带进账单原件及公司其他证件原件资料参加报名。 户名:桂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账号:4300 1512 0700 5250 201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桂阳县支行 4.3、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5.1、报名时间和地点:从2016年 4 月 14 日~2016年 4 月 20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应派企业法定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原件:1、公告发布后的有效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报名时间前近6个月(2015年11月-2016年4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且提供户名和密码供网上查询;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凭改革的相关文件或网上下载页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缴纳信誉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及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2澄清答疑、补遗采用书面方式。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16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桂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综合评估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桂阳县门户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财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 桂阳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桂阳舂陵国湿地公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地 址: 桂阳县龙潭街道办芙蓉路9号 地 址: 郴州市天一名邸160A16室 联 系 人: 刘雪峰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270650091 电 话: 18673507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