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新城湖面景观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S1411001604070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吕梁市新城湖面景观工程已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吕发改审发[2013]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吕梁市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吕梁市政府自筹解决,现对该项目的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北起方山县大武镇,南至离石区东属巴村。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土方、驳岸装饰、建筑物、水景、景观小品、景观电气、景观桥梁、景观广场工程等。 工 期: 施工总工期为 416日历天。 资金来源:吕梁市政府自筹解决。 2.2招标范围: 吕梁市新城湖面景观工程(一期)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知春湖,投资约2000万元; 第二标段:如意湖,投资约20000万元; 第三标段:湖六,投资约3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第一、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gov.cn)点击报名,并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除注明外,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1503室)。 注:未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先注册,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 a网上报名回执; b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c法人身份证; d被授权人身份证; e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f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g建筑工程规费证书(山西省); h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i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j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k第三标段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不予受理)请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 6时,在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 800 元,图纸投标人自行复印,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5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龙凤嘉园3号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 吕梁市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单 位 地 址 :吕梁市龙凤南大街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93580189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51-7091355 7325811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