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深圳工业园北纬十一路、十三路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高建文[2016]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xml:namespace>
1.1建设规模:总投资416.8万元。其中,一标段深圳工业园北纬十一路绿化工程投资200.38万元;二标段深圳工业园北纬十三路绿化工程投资216.42万元;
1.2建设施工地点:深圳工业园北纬十一、十三路;
1.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全部内容;
1.4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16年5月;
1.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企业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ml:namespace>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 1100 元,售后不退。
3.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10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襄阳华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襄阳市长虹北路46号七彩阳光二楼
联系人:袁福军
电话:15071518169
2016年4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