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2016004 开标时间:2016-05-12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2016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11号路道路工程第3标段(监理)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11号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高新区经发[201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11号路道路工程第3标段(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投资额约4785万元。 2.4监理工作内容:道路工程位于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区内,是园区路网的重要级成道路之一。桩号范围为K3+752.9~K4+721.5,全长968.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道路照明、电力管线、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5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 2.6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2.7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区内; 2.8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0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2.98万元(此费用不含保修期监理费用,保修期监理费用另行协商支付),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8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元)。 3.2.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高新市政招2016004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投标人补足后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园宝山路69号 ,邮编: 350005 ; 联系电话: 0591- 83859961 ;传真: 0591-83856588 ; 联系人:薛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656980,传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潘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