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
2、投标文件格式采用要约价专用格式文本。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4、注册建造师与五大员均须提供开标活动前近6个月(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连续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花名册,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缴纳基数及参保起止时间)。
6、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并取消三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活动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
7、根据乐办字[2012]5号文件要求,中标人必须按要求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
8、工期要求: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工期 120日历天。
9、请实时关注网上公告内容(网站地址:http://www.lpxzfw.gov.cn/),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相关资料,提交疑问。
10、该工程的标后管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