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 婺城区南部山区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建设项目—莘畈溪景观改造工程(一期),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祝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预算造价约:41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莘畈溪(祝村至方家村段)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预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职称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原则;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第五条(七)款的原则进行认定。)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1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的,按3.6.2操作。 3.6.2投标企业交易员来开标的,需持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企业,详见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婺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在开标一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311办公室办理交易员证,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 3.7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7日16时30分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有效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龙桥华龙南街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10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上发布。
招 标人: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祝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浙江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祝村 地 址:金华市金磐路金磐商务大楼7楼 联 系 人:吴书记 联 系 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13958489668 联系电话:0579-83211115 15757925898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21017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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