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道路修补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335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道路修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6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维护全市破损路面,面积为104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CJS201604154601148473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道路修补工程全套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城市道路;2016/05/25至2016/10/16,总工期14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 1.报名时间:2016/4/19 10:00:00至2016/4/23 19:30:00。 2.现场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10:00时—2016年4月23日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编号为:CJ20160279 保证金金额为:19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0:00时—2016年4月25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帐号:650016204000525025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施工若报名家数超过15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4月26日10:00—2016年4月30日19:30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4月26日10:00—2016年4月30日19:30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费每份2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市市政养护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马忆聪联 系 人: 冯潇 电 话: 13779877222电 话: 0994-2328661/17799595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