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市学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 薛家湾路绿化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京口区
(2) 工程规模:造价约47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24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中绿化等工程的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纯绿化资质企业不需要提供);项目经理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
7、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c.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9、在镇江注册的施工企业需提供2016年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中标后凭缴纳的2016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10、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
11、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请申请人携带介绍信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每天9:30至17:00前携带加盖公章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书面报名表(以上资料带原件备查)一式两份,至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六、周日休息)报名。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
七、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其他:定标结束后,工程施工投标的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本工程建设期不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额的70%,审计结束之后当年内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之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27栋304室
联系人:贡佳伟
电话:15716107033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4-15至 2016-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