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宁波镇海新城书香丽景二期拆迁安置小区市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8230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宁波镇海新城书香丽景二期拆迁安置小区市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新城书香丽景二期拆迁安置小区市政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13】3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庄市街道,北至北外环路,南至逸夫路东侧为兴海路,西侧为陈倪路。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09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197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193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751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9379㎡。


  招标控制价:21505288元。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招标范围:镇海新城书香丽景二期拆迁安置小区市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联系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围墙、市政道路及排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市(2014)159号文]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仅指绿化专业)具有经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登记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纸质版),并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镇海区缴纳有效的人工工资担保。


  3.1.4 投标人(仅指市政专业)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开标当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镇海区缴纳有效的人工工资担保。


  3.1.5投标人(仅指市政专业)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6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五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 其他要求:①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不得有在建项目,关于在建项目的认定以甬建发[2014]231号文为准,应于开标时提交开标前连续三个月[2016年1月、2016年2月、2016年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本工程要求指定园林绿化工程壹级资质施工企业为牵头人。


  3.4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波市镇海区的优先入围(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镇海区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市(2014)159号文]壹级及以上资质的镇海区企业)→联合体双方均为镇海区企业→联合体牵头人为镇海区园林绿化企业→联合体成员为镇海区市政企业或联合体双方均不是镇海区企业的。


  潜在投标人入围方式:□资格后审■镇政办发【2011】72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3  30 分至15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328室报名。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则双方都需提供,绿化专业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其他资料::(1)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登记过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仅指绿化专业纸质版)、(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自备,若为联合体时)(4)拟派专职安全员证书。


  ■另:投标人于2016年4月25日前需提供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携带原件备查)以便招标人查询贿赂行为记录,逾期未提出或在此时间之后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须自行至镇海区检察院查询其近五年内有无贿赂行为记录并于开标时提交由镇海区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开标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每套印刷费500  元,售后不退。纸质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提供电子版图纸的,收费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


  6.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镇海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镇海区骆驼团桥永平西路新城管委会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邮编:


315202


邮编:


315100


联系人:


任工


联系人:


徐新宇、吴芝妙


电话:


0574-86592600


电话:


0574-83033198


传真:



传真:


0574-83033196


   


  8.监管部门


  宁波市镇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74-86293730


  9.综合监督部门:


  镇海区监察局,电话:12388


  镇海区公共资源交管办电话0574-86291050

报名期限: 2016/4/19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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