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沈洋镇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XGS2016-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沈洋镇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已由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梨发改投资【201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梨树县沈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梨树县沈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01标段:梨树县沈洋镇区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全长1.0公里。 2.2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工期6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1日9:30分,地点为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四平市人民政务政务大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沈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艳梅 电话:139444854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邮编:136000 联系人:张晶 电话、传真:0434-5118088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