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ZB-2016-012 1. 招标条件 一八五团喀拉苏遗址公园改造工程已由十师财务局以师财发【2016】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五团,建设资金来自师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十师一八五团,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十师一八五团,建筑规模:改造公园内园林景观、亮化、给排水灌溉及公厕等设施,总面积约15.55公顷。 2.2 计划工期: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总工期170日历日。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7日,每日上午 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 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屯东区北三水管处办公楼六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市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师一八五团 联系人:王家伟 联系电话:183090660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维欢 联系电话:0906-3356598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