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襄城县司法环保档案业务用房庭院改造绿化项目,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县司法环保档案业务用房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襄城县行政干部学校、司法局、档案局、环保局大院内的整体改造绿化、配套设施安装等,总投资约300万元 2.2 招标编号:XZZ-G2016055号 2.3 建设地点:大院内 2.4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合格(绿化部分包栽包活三年)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有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楼(襄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西)信息股进行报名,逾期不候。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报名时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验原件后留壹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司法环保档案业务用房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0374-2719989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5 18530868820 监督电话: 0374-399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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