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豫灵镇镇区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镇区绿化工程 1.2项目编号:HN/LB16-021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建设内容:采购并种植苗木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1.5计划工期:15日历天 1.6种植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7 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3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本企业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不符合谈判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单位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谈判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8日) 3.3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时需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供应商须将谈判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5.1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398-68898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张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 0398-8669222 185039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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