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泰和苑安置社区小学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阳高新区泰和苑安置社区小学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泰和苑安置社区小学绿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QHZB-2016-009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洛阳高新区泰和苑安置社区小学 2.5 建设规模:详见图纸。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苗木成活率必须为100%,即包种包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工程叁级(含)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与2016年 4月 25日至2016年 4月 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涧西区徐家营五号街坊(黄河小区)物业管理用房1楼报名,符合条件者即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费用:每套300元。 4.3 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 备注:(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徐家营五号街坊(黄河小区)物业管理用房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新区辛店镇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837994750 招标代理: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徐家营五号街坊(黄河小区)物业管理用房1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137952093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