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 上饶市 招字[2016]第22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上饶市以伟路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工程项目上饶市以伟路道路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带湖路片区凤凰大道以北、延宾路以南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饶发改投字【2015】179号 项目总投资约455.46万元本项目投资约331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基本到位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全长365.97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市政类造价员) 其他要求1、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网上申请,电子化评标)。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证明材料] 3、中标人应按饶府字【2011】20号文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所有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开标会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上饶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人员必须与信用手册人员一致,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同该投标人放弃投标申请)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开标会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6.按饶建发【2014】45号文件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7、因房建及市政系统对于企业资质2015年新标准更新上线,本工程在资质设置必须同时选用新老资质。 联系人张灵联系电话13879310593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招标人:(单位章)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16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章)
2016年 月 日经办人:(章)
201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