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丰台区花乡丰园路增彩延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单位前来投标报名。 一、项目名称:丰台区花乡丰园路增彩延绿工程 二、项目编号: 2366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人民政府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黄土岗甲1 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德君/13901156904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预计合同额:1000万元 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十、招标范围及要求 1、丰台区花乡丰园路增彩延绿工程,包括不限于:北段景观工程(北段绿化、北段庭院、北段浇灌)、中段景观工程(中段绿化、中段浇灌)、南段景观工程(南段绿化、南段浇灌) 。 2、施工要求 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图纸。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工作满4年,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的工作业绩。 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十二、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2区三层311室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少于7家时(包括7家),将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不包括7家)时,将采用资格预审。 十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2、项目联系人电话: 15810679148 十六、其他情况说明 1、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本项目需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传真、和邮寄报名。投标人报名前需与报名联系人约定现场报名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