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JS160425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顺溪古建筑群维修工程项目----老二份大屋修缮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1)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平阳县顺溪古建筑群维修工程项目----老二份大屋修缮工程建设地点为顺溪镇,总投资约为300万元,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古建筑修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资格。
3.2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至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江浙一带工程造价200万以上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程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6日, 09:00- 16:30至2016年5月13日, 09:00-16:30。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868525171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136166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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