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 比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0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已由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 以莫发改字【2016】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莫旗尼尔基镇。 2.2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 1 111国道(西外环三路至环岛)入城口景观绿化工程 新建路侧绿带34433㎡ 第三标段 1 尼尔基镇西环路(巴特罕五期-尼查路) 新建道路绿带5835㎡ 第四标段 1 尼尔基镇西入城口环岛绿化提档升级工程 新建路侧绿带63203㎡ 2 111线国道入城口北侧绿化工程 新建路侧绿带4590㎡
第六标段 1 尼尔基镇巴特罕五期三分区绿化升级工程 路侧绿带苗木栽植36737㎡ 第七标段 1 尼尔基镇巴特罕五期二分区绿化升级工程 新建路侧绿带34080㎡ 第八标段 1 尼尔基镇巴特罕五期一分区绿化升级工程 道路绿带苗木栽植15380㎡ 2 西外环一路西侧绿带绿化工程 新建道路绿带7903.8㎡ 3 尼尔基镇闲置地绿化工程-鑫惠小镇绿化 绿地苗木栽植8300㎡ 4 尼尔基镇伊兰广场提档升级绿化工程 绿地苗木栽植8172.9㎡
第九标段 1 111国线入城口苗圃示范绿地绿化工程 苗圃种苗栽植21210㎡ 2 尼尔基镇北环东街道路绿带绿化工程 绿带苗木栽植9303㎡
第十标段 1 111线北出城口路侧绿化工程 新建道路绿带14472㎡ 2 尼尔基镇北环路西侧绿化工程(殡仪馆-111线) 绿地苗木栽植4523.3㎡ 3 尼尔基镇居民小区内5块绿地绿化工程 绿地苗木栽植1309㎡ 4 尼尔基镇闲置地绿化工程-诺敏北路 绿地苗木栽植1966.5㎡ 5 客运大街(111线-布特哈北路) 新建道路绿带2749㎡(路长546m)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专业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4985741 元 第三标段:2085491元 第四标段:4597273元 第六标段:4887161元 第七标段:4886797元 第八标段:4999676 元 第九标段:4945498元 第十标段:41907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证明材料(不少于6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8 个标段投标,且相邻3个施工标段可由同一项目管理机构任担任。 4. 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元)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二标段 2 498574 1492 4358 7781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三标段 3 208549 1524 4359 2145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四标段 4 459727 1556 4358 8855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六标段 6 488716 1508 4359 4899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七标段 7 488680 1540 4359 0533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八标段 8 499968 1492 4358 7827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九标段 9 494550 1524 4359 2189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十标段 10 419072 1556 4358 8902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上发布。 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5室)。 2016年 4 月28日 莫旗2016年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二次.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