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湾路二期工程(龙岗片区7号路~五象大道)——绿化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湾路二期工程(龙岗片区7号路~五象大道)——绿化工程施工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五象【20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项目编号:NNZC2016-20050A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约25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横断面采用双幅路形式,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共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661.03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江湾路二期工程(龙岗片区7号路~五象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5.1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和图纸,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不收取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285675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 邮 编: 邮 编:530012 联 系 人:谭福兵 联 系 人:玉秀莉 电 话:0771-5827849 电 话:0771-5501136 传 真: 传 真:0771-5532986 网 址: 网 址:www.purchase.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667059666666
201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