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104120150055, 1212104120160023招标备案号:12212016044013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园区施工[2016]04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科技园高新二路、规划次干路十四道路及排水工程, 滨海科技园风光大道、瑞新路、福新路、高泰道、神舟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高新发改立项[2015]26号, 津高新审投准[2016]1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629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科技园风光大道、瑞新路、福新路、高泰道、神舟大道、高成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工程总投资为5780万元,道路总长度约2281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科技园, 滨海科技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滨海科技园风光大道、瑞新路、福新路、高泰道、神舟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本标段投资额约4250万元。招标范围:风光大道(瑞新路-福新路)、 瑞新路(风光大道-高泰道)、福新路(风光大道-高泰道)、高泰道(瑞新路-福新路)、 神舟大道(K1+700-高新二路),道路长度约1600米,排水管径d300-2200,车行道面积约28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滨海科技园高成道(原规划次干路十四)(高新三路-汉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本标段投资额约1530万元。招标范围:涉及高成道(原规划次干路十四)(高新三路-汉港路),道路长度约681米,排水管径d300-1350,车行道面积约976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5月25日 至 201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工程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及有效资格的IC卡,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安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成员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配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工程人员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及有效资格的IC卡,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提供安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任命书。(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等级不限,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项目部其他成员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配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截止后,建设单位将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室对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若发现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5 月 3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5月0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底商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10层 邮政编码:300301 联系人:邵莹莹 电话:24839932 传 真:2483993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进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号(宝龙湾底商) 邮政编码:300101 联系人:杨玉 电话:28220046 传 真:28220046 日期:2016 年 4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张磊 电话:83715792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四层第六会议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