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6050727 靖海路道路给排水工程(旗山湖街至景山湖街) 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的委托,为 靖海路道路给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靖海路道路给排水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4、工程规模靖海路道路给排水工程(旗山湖街至景山湖街),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排水工程等。 5、总投资884.72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旗山湖街至景山湖街) 8、招标内容施工 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10、计划工期2016-06-01--2016-06-20 11、质量标准合格 12、合同估算价884.72万元 13、投标保证金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旗山湖街至景山湖街)标段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2、(旗山湖街至景山湖街)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网上报名确认单(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801)进行登记备案。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6-05-03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5-09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8、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9、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6-05-03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6-05-09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5-23 10:00:00 2、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28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武亮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8楼 邮编110000 开户行光大银行和平支行 电话024-31918388-315 账号75660188000133139 联系人王博 传真电话024-31918309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