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功招[2016]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山温泉至金源新天地段)绿化养护、路面保洁工程 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以[2016] 83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贵安溪山温泉至贵安新天地旧售楼部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路面保洁面积约12.6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约35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贵安温泉旅游区(溪山温泉至金源新天地段)绿化养护、路面保洁工程,具体养护内容包括: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树木修剪整形、中耕除草、保洁卫生、树穴硬化物破除清理、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抗台防汛工作(灾后扶正清理任务等)、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断枝、绿化和园林设施维护维修以及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6.6万元,发包价为149.94万元;(最终合同价以连江县财政审计后同等K值下浮为准);
2.5. 工期要求:养护期一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图纸每份售价为 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6年5月17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叁仟元(¥3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贵安温泉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连江县贵安,邮编:350506
电话:15860819555,传真: /
联系人: 黄武成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9层313室,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83399638、17705029735 ,传真:0591-83399738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功招[2016]039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