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府南四路(即站前路,通海街-东莱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宋希朋,电话:0535-8514936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府南四路(即站前路,通海街-东莱街)道路工程,HLZB2016S-007。 五、采购内容:该工程位于府南四路,西起通海路,东至东莱街,设计道路长1176.344米。施工内容为车行道工程、人行道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及绿地照明工程。合同估算价为:2017.3344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所有投标人及拟投入到本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开标前须登记到(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并复审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LZBLM@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李敏,电话:0535-8542276。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535-8542276。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月至3月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5月31日9:00时。 十一、开标日期:2016年5月31日9:00时,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十二、其他: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2016-5-3
附件一: 投标企业报名函 (招标人): 我单位报名参加 工程的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组织机构 代码证代码
法人营业执照1、注册号2、营业期限3、发证机关
企业资质1、证书编号2、市政资质等级3、发证机关
安全生产许可证1、许可范围2、有效期3、发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册号
企业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邮政编码
本次投标 报名邮箱(E-mail)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人:烟台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5时26分0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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