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呈祥大道绿化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呈祥大道绿化采购项目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呈祥大道绿化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KGP-2016-CG-JT009 3、项目说明:本工程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呈祥大道绿化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苗木采购、种植及养护,苗木品种包含苗木雪松、朴树、大叶女贞、大叶黄杨球、红叶石楠、造型皂角、红叶石楠球、西府海棠等,包含一年养护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采 购 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包组划分:三个包组,A包为嘉城路与呈祥大道节点补植苗木;B包为呈祥大道南侧苗木缺苗补植;C包为呈祥大道北侧苗木缺苗补植。 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8、采购控制价:A包:560548.96元;B包:277076.57元;C包:391947.96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管理能力;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 5、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1、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本项目供应商可兼投,每个供应商最多在一个包取得成交供应商候选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响应本项目并下载谈判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公开报价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0日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呈祥大道与嘉诚路交界处 联系人:荆局长 联系电话:0537-697771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沅 联系电话:0537-278333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宁市?河路123号兴唐大厦703室 监督部门: 济宁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7-6981188 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7-6988603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jkq.jnzfcg.gov.cn/index.action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1时18分0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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