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8903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景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人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象山大道中段南段(望兵石路南侧);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室外地面铺装及零星砌筑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5日8:00时至2016年5月11日17:30时,登录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mztb.net)使用CA卡报名,进入下载专区,锁定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6:30前,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即收款人: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账号570401040005647。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执行网上确认和网上退付。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需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插入CA认证卡,进入“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根据各自单位报名情况,进行保证金确认,在确认时,投标人须认真填写缴纳保证金时间、保证金数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不得漏项),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不进行网上确认将导致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15时00分,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mztb.ne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柳竹 电 话:15972618988 二O一六年五月五日 |
报名期限: | 2016/5/5至 2016/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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