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JHJ-001)(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江航运干线南宁至贵港Ⅱ级航道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8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法规【2011】1178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水运函【2011】82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及上级部门补助。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横县分局综合站房景观绿化(一期)及峦城航道站景观改造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内容:南宁(民生码头)至南宁港中心港区(南宁五合大桥下游约250米)段约45公里,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航道尺度为2.6米×60米×500米(航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南宁港中心港区(南宁五合大桥下游约250米)至贵港航运枢纽段约228公里,按内河Ⅱ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航道尺度为3.5米×80米×550米。本次招标投资规模约为14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横县侯塘新区及峦城航道站。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江航运干线南宁至贵港Ⅱ级航道工程横县分局综合站房景观绿化(一期)及峦城航道站景观改造工程。 2.2本工程主要内容: 本招标工程划分1个标段。内容主要包括横县分局综合站房景观绿化(一期);峦城航道站景观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总工期3个月。工程预计2016年6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至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未在广西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2013年12月份以来所承担的工程未有因投标人原因被质监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的情况(以质监部门的文件为依据)。 3.4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3.5项目经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担任过至少1项且每项合同金额均不少于2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年龄小于60岁。 3.6其他要求: ①.其他人员要求 (a)技术负责人(总工)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1项且每项合同金额均不少于2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总工),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小于60岁。 (b)安全负责人资格:担任过至少1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年龄小于60岁。 ②.农民工工资要求: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已完工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录。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 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母子公司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2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炎、彭博、胡格川,联系电话:0771-5539841、5678542、5678542。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其它资料押金为5000元,在退还图纸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图纸给招标人,否则不退还押金)。 4.5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 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27日10:00,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 (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广西南宁市乐村路1号 邮 编:530033 电子信箱:2535113144@qq.com 联 系 人:阳先生、唐先生 电 话:0771-4802519、4802812 传 真: 0771-48029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40号汇金苑30楼L室 联 系 人:郭先生、周先生 电 话:0771-5598400 传 真:0771-5581062 8.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7228132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 南宁至贵港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