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昌赤路沿线(十三陵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已由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工程潜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工程名称:昌赤路沿线(十三陵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施工) 2、 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 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十三陵景区周边包括昌赤路、怀长路、环陵路、水库沿线、京银路、石梨路等区域内六条道路范围 5、招标范围: 昌平区十三陵景区周边包括昌赤路、怀长路、环陵路、水库沿线、京银路、石梨路等区域内六条道路沿线商业店内牌匾、指引招牌、店外挂墙菜单及店内挂墙菜单、沿线景点引导系统进行统一规范与制作。包括新装商业店面牌匾合计3988.907m2;室内挂墙菜单484.796m2;指引招牌189座;室外挂墙菜单5个;拆除广告牌匾7662.18m2;沿线景点引导系统包括单悬臂式引导标识58座、单柱式引导标识19座、双柱式引导标识1座 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投资额约:960.59万元。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7、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本);(5)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9) 外地进京企业需具有进京备案管理手册;(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8、投标报名:(1)本工程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报名。(2)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果参加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数超过7家(不含),招标人保留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取7家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到指定地点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4)现场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9、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13:00时。 10、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0室。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 9:00 至 2016年5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5月5日 9:00 至 2016年5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1室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5日 13: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620室 备注:11、备注: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3)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bjztb.gov.cn)发布;(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如有变化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招 标 人: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张德齐联系电话:1391104552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张星联系电话: 59123750-266 传 真: 58345168 2016年5月 5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 12:00 至 2016年5月25日 13: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人民政府 邮编:100000 联系人:张德齐 联系电话:13911045523 传真:58345168 电子邮件:847935697@qq.com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 邮编:100061 联系人:张星 联系电话:59123750-266 传真:59123750-266 电子邮件:huataizhaobiao@263.net
批复文号昌发改[20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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