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8954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6]2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与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经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通知书(临发改计划[2016]13号)。项目位于临湘市五尖山森林公园内,起于临湘市云湖大道口,终于10#与17#风机平台。对原宽6m,总长11.3km的道路路基及边坡进行修正、增加和完善路基防护与排水设施、加铺路面结构、设置交通及安保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临湘市云湖大道口至10#-17#风机平台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一年,缺陷责任期:2年,质量保修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共计5人,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天17:00时,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因本项目涉及资金支付问题,需要各投标人报名前到招标人处了解情况后,于2016年5月6日至 2016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①建造师证;②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④介绍信原件(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⑤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不少于2015年7月至12月)及查询网址、密码到我公司报名(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有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0-3711498。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10.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天必须到施工现场签到, 且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湘市兴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郑先生电 话:0730-3556001 15200257758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湘联系地址:临湘市建设局一楼103室联 系 人:万先生、李先生电 话:0730-8630021 3769877传 真:0730-8630021 3769877 |
报名期限: | 2016/5/6至 2016/5/10 |
|